本报微信后台收到船员留言询问:若船舶被扣,怎样才能解除扣押?
记者咨询相关海事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海事法院扣船时,必要时可以直接派员登轮监护。当事人不履行船舶管理职责的,海事法院可以委托第三人或海事请求人代为管理。扣押船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扣押船舶:
1.申请扣船错误的;
2.申请人撤回扣船申请的;
3.诉前扣船申请人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仲裁;
4.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
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判决驳回的;
6.船舶被拍、变卖成交的;
7.未按要求追加担保的;
8.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扣押的其他情形。
海事请求保全扣押船舶的期限为30日。申请人在30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扣押船舶的,扣押船舶期限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