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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印发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意见 依法对“三无”船舶进行集中清理
2024/10/23 8:19:56 来源:中国水运网 发布人: 点击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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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聚焦解决非法捕捞隐患较多、执法监管能力不足、水生生物养护不强等问题,持续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筑牢长江中下游生态屏障,助力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

《意见》提出,禁捕水域相关市、县(区)要参照鄱阳湖区联谊联防机制,建立健全涉水部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暗查暗访、明查明访,对社会影响较坏、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进行专案办理,对执法不力、问题多发的地方进行联合专项整治。依法对“三无”船舶进行集中清理。市、县(区)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及乡镇政府定期对辖区现有水上闲置、无人管理、所有人不明的船舶进行排查,并依法对“三无”船舶进行联合认定和集中清理。推广休闲垂钓信息化管理,依法探索建立垂钓人员和团体登记备案制度。

在推动水生生物高水平保护方面,《意见》提出制定长江江豚等珍贵濒危物种长期保护行动计划,系统性提升水生生物保护能力和研究水平。启动鄱阳湖长江江豚专项调查,开展长江江豚迁移规律研究,推进迁地保护基地建设。加快部省共建长江江豚保护基地建设,完善基地功能,探索全人工繁育技术研究。健全长江江豚巡护体系,完善巡护巡查和遇险救护机制,降低长江江豚非自然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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