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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人令船停航 船东身陷 “两难”
2020/1/17 9:46:50 来源: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发布人: 点击量: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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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定期租船合同下,租船人经常因为在分租船合同中未收到租金或者运费而指示船东停航,以此催促分承租人在进港或者卸货之前支付欠款。此时,船东无论是否遵循租船人的指示,都可能面临在提单和租船合同下的不同索赔,从而处于“两难”境地。因此,船东最好能够事先获得保函以保障自己的权利。

租船人指示停航

近期,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遇到多起定期租船合同下租船人要求船东在航程中或者卸港外停航的案件,实践中这种“停航”可能表现为船舶抛锚、漂航、故意慢速航行、偏离航线拖延航程等。此类指示大多是因为租船合同链条上的某一方(次租船人)未按时、足额向租船人支付租金或者运费,租船人进而通过指示船长停航逼迫欠款方支付相应款项。在收到租船人的指示后,船东在法律上可能会处于较为尴尬的位置。一方面,在定期租船合同下,船东要遵循租船人指示,如果船东拒绝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可能要面临租船人在租船合同下的索赔;另一方面,在提单运输合同关系下,船东作为实际承运人,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停航又有可能要对货主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否遵循租船人的指示,船东在提单以及租船合同下都有可能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

租船合同下的责任

一般而言,定期租船合同都会约定船东要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如NYPE 46第8条规定:即使是船东雇佣的船长,也应该在雇佣和代理方面遵循租船人的指示…… 进而,法律会默示或者合同会明确约定承租人要为船东遵循该指示造成的后果负赔偿责任,如Baltime格式第9条规定:租船人应该赔偿船东所有由于船长、船员或者代理签发提单或者其他文件或者遵循这项指示所造成的后果或责任……

这里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租船人的指示是否合法。判定租船人的指示是否合法,需要结合详细的事实判断。简言之,如果一项指示危及船舶或者船上货物安全,或者超出租船合同规定的航区或者最晚还船日期,或者涉及欺诈因素,如要求船长倒签提单等,那么这项指示就是非法的。但如果没有其他因素,而是单纯地为了追讨欠款而要求船东停航的指示可能并非绝对构成非法的航次指示。

如果船东拒绝租船人的指示,则可能面临租船人的索赔,这种索赔,即租船人的实际损失可能难以预料。可以直接看出的是,由于船东未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导致租船人无法逼迫次租船人支付欠付的租金或者运费,此时租船人可能进而直接向船东索赔此类损失;如果船东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则有可能遭到提单权利人的索赔,此时船东原则上可以就相关的损失向承租人追偿。

提单下的责任

船东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停航,有可能在提单下要对货主承担责任。责任类型可能包括:延迟交付货物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迟交付货物导致收货人在买卖合同中违约;航程延长造成货损或者货差等。同时,船东可能要承担责任的违约在于:

错误留置货物。很多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船东留置的货物只能是债务人所有的货物(如中国《海商法》第87条),而如果所欠租金、运费的企业并非提单收货人,则留置可能是非法的。还有些国家和地区对于留置的地点和形式也有要求,如要求留置必须在岸上进行并事先通知被留置方等。

未尽合理速遣、不合理绕航等。船东选择遵循租船人的停航指示,有可能构成未尽到合理速遣的义务。

现实中,船东可能认为提单上没有约定明确的交货日期,则即使船舶交货延误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延迟交付,因此没有责任。但是对这种想法要小心对待,因为货主可能还有基于非法留置、未尽合理速遣等承运人违约的其他方面的诉因要求船东承担责任。

参考解决方案

面对船东所处的“两难”境地,在接到租船人要求停航等类似指示后,船东首先要顾及自己在提单下的责任。下述解决方案可以作为船东在实务中的参考。

明确停航的指示来自于哪一方。现实中,船舶被层层转租,很多时候航次指示都是次承租人直接发给船长的,租船人也会默认这种模式。因此,如果船长、船东收到此类停航的指示,要向自己的直接承租人进行核实和确认,以免丧失向租船人的追偿权。

尽量调查了解合同链条上哪一方未支付欠款。如果欠款方是提单下的相关方(收货人),那么承运人风险会降低,因为此时承运人可能有权根据提单享有提单下的货物留置权。当然,这以当地法律规定为前提。

调查当地情况,催促租船人合法行使留置权。船东是否能够、如何留置货物多取决于卸港当地的法律。因此如果卸港允许此种情况下行使留置权,船东应催促租船人按照卸港法律规定的方式行使留置权。

要求租船人提供保函。如果船东决定遵循租船人的指示,则最好要求租船人提供保函。在法律上,保函的保护力度相较于纯粹的租船合同追偿要大。表现如下:虽然租船合同中有明示或者默示的追偿权,但是这种合同下权利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而出具保函相当于签发方事前承诺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保函中约定的赔偿范围一般非常广泛,包括任何由于遵循租船人指示导致的任何性质的损失和责任;保函中会说明,在船东因为遵循租船人指示而被扣船(或者财产被扣),租船人要提供担保解扣船舶和其他财产,而如果没有保函,相对方可能会拒绝出具保函,因此对于船东来讲尤为重要;保函可以要求多方签署,对船东来讲是一个更加有力的财务保障。

如果船东始终不能取得保函而商业上决定遵循租船人指示,则可以考虑在船东、船长签发LOP并发给各方后去继续履行租船人的指示。

(作者单位: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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