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记者 周佳玲 通讯员 唐志勇)日前,江苏海事局下发通知,对江苏长江水域的水上加油站实行燃油质量专项检查。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专项检查要从江苏海事部门各单位抽调具有丰富现场执法经验的海事人员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在江苏辖区各海事机构之间实施交叉检查。
4月10日—11日,由张家港海事局牵头,常州、江阴海事局配合组成的专项检查组对扬州海事辖区水上加油站开展了全覆盖式的燃油质量检查。经查,扬州海事辖区9艘供油趸船油品硫含量均满足排放控制区监管要求。4月12日,专项检查组还对长江江苏段5号水上服务区开展燃油现场抽检。
“通过各单位之间交叉检查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加强各地海事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另一方面可以相互监督,促进燃油质量检查工作更有效开展。”江苏海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谈道。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开展供油趸船燃油质量抽检和水上加油站安全与防污染监管,将直接从供油船舶货舱进行燃油取样,并现场利用燃油快速检测设备对油品硫含量进行检测,对结果显示超标的供油船舶将交由当地海事部门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专项检查组还对包括燃油补给过驳作业许可、燃油供应单证、船舶垃圾及生活污水接收处理、趸船防污染证书等情况开展了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