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19日,扬州海事局和地方船检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赴上海对扬州籍船舶开展船籍港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在扬州办理登记、长期在上海水域从事涉水工程项目施工的营运海船,船舶种类包括散货船、工程船和交通艇。此举旨在有效保障汛期扬州籍船舶营运作业安全。
为全面贯彻江苏海事局对船籍港监管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船舶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充分发挥“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的船籍港管理工作室运行效能,扬州海事局创新开展此次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检查行动。
检查期间,联合检查组先后核查了船舶的船名船籍港标识、证书有效性和船员配备情况,现场分模块对船体结构、无线电设备、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系泊设备、机电设备进行检查,要求船员做好法定文书记录和关键性设备标识、按时开展应急演习和船用设备的维护保养。联合检查组还重点督促航运公司在汛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操作培训和人文关怀,依法依规尽职履责,落实岸基监控和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此次联合检查扬州海事将船籍港监管从被动处置转向主动作为。下一阶段,扬州海事将进一步加强与船检部门、靠泊地海事管理机构的信息共享与联防联动,全力以赴抓好抓实船籍港管理各项工作,努力推动船籍港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加快打造船籍港管理工作室扬州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