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一)理论考试
航行长江干线一、二、三类内河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理论考试,2023年度安排4期适任理论计算机终端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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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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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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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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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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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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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至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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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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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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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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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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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至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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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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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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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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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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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至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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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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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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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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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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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至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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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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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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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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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安排在4月、6月、9月、12月开展,考试的具体日期和相关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特殊培训考试
(一)理论考试
基本安全、特殊培训、再有效培训考核计算机终端理论考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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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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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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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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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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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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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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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安全、油船(1000GT以下)、散化(1000Gt以下)、客船、包危初考、补考、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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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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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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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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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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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至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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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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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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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至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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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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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当期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的具体日期和相关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内河船舶船员远程理论考试
按需预约开展。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考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规定,船员申请考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培训机构、服务机构代理申请。但不得同时向多个考试机构申请或向同一考试机构重复申请。
(三)考生报名必须满足服务资历要求,内河船舶船员水上服务资历应在申请相应职务的实际操作考试前取得。
(四)理论考试均实施计算机终端考试。
(五)适任考试任一科目不合格的,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所有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失效。合格的适任考试成绩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有效。
(六)上述考试报名时间内,名额报满即截止,如无相应培训开班或无考生报名,当期考试计划将自动取消。
(七)本计划未尽事宜,按现有船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