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海事局2021年度船员考试工作计划
一、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一)理论考试
航行长江干线一、二、三类内河船舶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理论考试,2021年度安排3期适任理论计算机终端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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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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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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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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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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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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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至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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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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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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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适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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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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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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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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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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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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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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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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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轮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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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当期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的具体日期和相关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二、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特殊培训考试
(一)理论考试
基本安全、特殊培训、再有效培训考核计算机终端理论考试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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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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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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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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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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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至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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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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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安全、油船(1000GT以下)、散化(1000Gt以下)初考、补考、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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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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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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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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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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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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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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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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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至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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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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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操考试。实操考试原则上安排在当期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的具体日期和相关要求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内河船舶船员远程理论考试
3月、6月、9月、12月按需预约开展。
四、其他事项
(一)严格遵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考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规定,船员申请考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培训机构、服务机构代理申请。但不得同时向多个考试机构申请或向同一考试机构重复申请。
(三)考生报名必须满足服务资历要求。培训机构在招生时应当向学员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的有关培训项目中对船员年龄、持证情况、船上服务资历、见习资历、安全任职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
(四)理论考试均实施计算机终端考试,考生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满足考试资历审核要求。
(五)理论考试科目全部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实际操作考试。
(六)适任考试任一科目不合格的,可以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补考。逾期不能通过全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所有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失效。合格的适任考试成绩自初次适任考试通知书签发之日起5年内有效。
(七)上述考试计划,如无相应培训开班或无考生报名,当期考试计划将自动取消;如适任考试计划不能满足船员人数报考需求,经我局向长江海事局申请取得同意后可增加考试期数;
(八)本计划未尽事宜,按现有船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