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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荻港海事处加强大雾天气船舶安全监管
2019-12-31 来源: 点击量: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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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江芜湖荻港段大雾天气频发,能见度不良严重影响辖区船舶通航安全。芜湖荻港海事处积极行动,强化恶劣天气下的禁限航及现场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辖区水域安全。

凌晨时分,荻港海事处辖区部分水域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团雾,芜湖荻港海事处凤凰矶执法大队密切关注天气动态,迅速响应芜湖海事局发布的气象类三级(黄色)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并启动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禁限航要求,做好相关安全措施。0150时,局交管中心对辖区通航水域实施禁航,大队执法人员一是持续通过VHF发布大雾禁航航行警告,提醒辖区上下行船舶严禁冒雾航行,就近选择安全水域抛锚扎雾,正确显示信号,加强人员值班,二是电话通知繁无汽渡公司负责人严格遵守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禁限航规定。同时执法人员充分利用电子巡航、CCTV等电子设备的功能积极配合交管中心,现场查处冒雾航行违章船舶,打击突出违法行为。

上午9点30分,清晨浓雾尚未未散去,芜湖新港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海巡艇12341驾驶台进行雾航演习。按照既定演习程序,两名执法人员在一旁协助瞭望,一名执法人员充分利用雷达、AIS等助航设备协助驾驶员谨慎驾驶。同时执法人员还不断通过甚高频不断发布航行警告,通知各锚泊船舶不断加强瞭望,等待开航命令。另外海巡艇驾驶员按照要求打开号灯、鸣放雾号,保持安全航速和安全距离航行。演习结束后,队长对演习过程进行了点评,肯定了演习中大家良好的分工协作能力并指出了演习存在的不足。此次演习有效提高执法大队雾天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有力训练了海事人员及海巡艇驾驶员雾天航行能力。

     芜湖荻港海事处还将实时关注辖区能见度变化情况,继续做好恶劣天气下禁航及禁航解除后的船舶通航高峰流量疏导措施,保障辖区水域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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