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破获的长江南通段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首犯彭某被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五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10月,南通分局成功侦破“6·12”非法采矿系列案件,查获涉案船舶24艘、盗采江砂1万余吨,涉案金额近300万元。侦办期间,公安机关对发案区域保持着高度敏锐性,并以此为重点进行靶向性深挖,发现了有团伙强行向非法采砂船船主收取“保护费”的重要线索。经过公安机关的全力攻坚查明,自2018年5月以来,以彭某兴、董某华为首的“砂霸”团伙活跃在上海崇明、苏州、南通三地交界水域非法采砂的同时,多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治安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南通崇川法院依法判处首犯彭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其余十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