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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航公安送长江禁捕法律上岸
2020/5/2 6:47:22 来源:中国水运网 点击量: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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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江航公安局南京分局民警来到南京市鼓楼区秦淮河入河口处,向往来市民发放了长江禁渔生态保护倡议书,并耐心向大家宣传禁捕相关的法律知识。

“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据民警介绍,长江渔业资源逐年衰退,有人为增加捕捞收益,却仍大肆使用“绝户网”和“电、毒、炸”等工具大肆捕捞。此种竭泽而渔的行为,造成了鱼类资源“断子绝孙”,也形成了“鱼类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的恶性循环。

记者在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秦淮河入河口处发现,前来钓鱼的市民中,不乏盈利性质的钓鱼者,他们都有“一人多杆、一杆多钩”的特点,此外,岸边还有不少若干体型极小的鱼类被钓上来后随手丢在岸边。

民警表示,盈利性钓鱼的行为在《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文中已明令禁止。不少垂钓人员使用的一杆多钩的抛竿也是对水生族群造成严重影响,很可能将珍贵鱼种或者鱼苗同时钩拽。

“守卫江滩自然生态,护航长江绿色发展”是长航公安的职责和使命。据介绍,面对这一现状,民警除了对非法捕捞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处,更努力从源头上解决无节制的捕捞的行为,广泛宣传禁捕知识。

沿江垂钓虽然不是严令禁止的行为,但严禁使用密网、电子捕鱼设施进行捕捞,也禁止向江水中抛洒对水质造成严重污染的物质。对此,长航公安民警表示:“长江禁捕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工作要求高,今年又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如期完成任务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作为维护长江水域安全稳定的主要力量之一,长航公安局南京分局在深入推进长江水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按照长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行刑街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渔民退捕安置期间维稳工作。为长江保护法的贯彻执行,为长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和推进绿色发展积极作为,为长江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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