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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船舶走私的联想
2019/7/4 11:32:02 来源:水路运输法研究中心 点击量: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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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仅供示意

日前《中国航务周刊》披露地中海航运下辖之川航美国-南美航线集装箱班轮从事走私16.5吨毒品的恶性事件,虽然美国警方已经扣留船舶,并逮捕相关船员,笔者作为老一代船舶管理者,对此事有很多感想,试图从管理和法律两方面阐释船舶走私的危害性,以求将走私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一、 船舶走私的主体和方式

船舶走私的主体一般有五个主体,即船员、船东、货主、港口(场站)和专业走私团伙。船员走私一般是小规模的,属个体犯罪行为,在远近洋运输船舶上时有发生。如同地中海航运公司那种多名船员有组织的,且动用船舶起重设备的大规模走私,船长不会视而不见。由于船长一般被视为船东的代表,所以很难断定不是由船东主谋,这需要美国警方进一步的调查,让我们等待调查结论。关于船东走私,一般主要涉及偷渡、走私汽车、油类和其他管制商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警方已经破获了多起船东走私案件,例如协助或组织偷渡的案例,或者说船东通过偷渡获利是其主营项目。多年前,大连就有一家船公司老板因组织偷渡而被判重刑。货主走私一般是为了逃避关税,将本应缴纳关税的货物谎报为免税货物或者较低关税货物。专业走私团伙走私有时没有与船员或者船东合意,而只是利用某种技术,秘密通过船舶捎带走私物品,例如由潜水员将毒品固定在船壳底部走私或者通过走亲访友,将走私物品秘密藏于船员的卧室某处。港口走私一般是指设在港口内部的集装箱场站,主营业务是装卸拼箱货,在其向集装箱内装入拼箱货时,有大量的机会向箱内夹带一些走私物品。

走私的物品一般是管制物品、毒品、货物或者自然人。管制物品是指文物等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货物是指普通货物,本可以按章进出口,但货主为了赚取更大的利润,经常虚报货物品名,以逃避关税;毒品勿庸置言,人人皆知;自然人主要指偷渡人员,但应当区分是船东组织以盈利为目的的偷渡,还是由走私团伙租用船舶,组织偷渡,船东或船长处于协助地位的偷渡。

二、走私应适用的法律和刑罚

走私一般首先由海关依据《海关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触犯《刑法》,海关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再依据《刑法》处以刑罚。《海关法》属于行政法,一般以没收走私物品和罚款为主要手段,有时可能还会涉及扣押和拍卖船舶。而刑罚则较为复杂。一般主要涉及三个罪名,即“走私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一) 走私罪一节划分若干个具体的罪名,例如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文物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等等。这些罪名的刑罚从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有些罪名还附加处以罚金。

(二)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一节也划分了若干个具体的罪名,例如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提供伪造、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等。本节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但由于在运送过程中造成被运送人重伤或者死亡情形的,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就有可能判处死刑。

(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节同样划分了若干个具体的罪名,例如,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等等。此罪名的刑罚从有期徒刑到死刑不等,还要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对船舶的深远影响

船东主观故意利用船舶走私,其法律后果船东了如指掌,所以其走私行为被发现后,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船东在主观上是预知并可以承受的。但其它任何一种走私行为的结果都会给船东带来不可预见的,且巨大的经济损失。例如因走私引发船舶被扣、同船其他货物运输合同违约等一系列法律纠纷。众所周知,船舶被扣,导致船舶长时间不能投入营运,当然也就没有营业收入,但在扣押期间,船东还要支付船员工资和船舶诸如停泊费等种类繁多的杂费。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西方许多国家将船舶拟人化管理,一经当事国认定该船从事了走私活动后,会将该船列入黑名单,这会直接导致该船的经营范围缩减和租金大打折扣。

关于船东对同船其他货物的违约问题,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船舶因走私被扣押以后,船东应当及时与海关或其它司法机关沟通,争取释放同船的其他货物,以便船东另行调派船舶继续履行运输合同。虽然《海商法》规定司法扣押属于承运人免责范围,但只能理解为政治原因的司法扣押可以免责,而商务原因和刑事犯罪等原因的扣押是不能免责的。因为如果免责,在逻辑上就等于法律支持船东走私,而不必承担因此而引发的合同违约责任。

四、防范走私的几种基本方法

由于中国籍国有远洋船舶配有政委,完全有能力防治大规模走私。对于个别船员的小规模走私,虽然防不胜防,但只要政委忠于职守,克尽职责,还会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对于外国籍船舶走私,政府(海关和边防检查站)和港口应当加强警戒,并发布揭发走私的奖励条例,以此鼓励船员揭发船东、其他船员和走私团伙的走私行为,包括对外国籍船员的奖励。关于货主的走私,虽然主要由海关负责缉私工作,但船员如果积极主动,也会发现很多问题。例如货主将镁砂谎报为水泥,船员只要稍微认真一点,也会及早发现问题的。至于走私团伙,由于在没有与船员达成合意的情况下,他们在不了解船舶的航路和目的港的情况下,是不会贸然将价值不菲的走私物品藏匿于船舶某处的,所以船东和船长在开航前,应当尽量对船舶的航行计划保守秘密,不要任意扩散航行计划。总之,防范走私的重要途径需要各方工作人员的忠于职守。例如海关工作人员的认真工作态度,船舶所有船员的克尽职责,船东的遵纪守法。

五、现代集装箱船的特殊问题

在没有集装箱船,仅有干散货船和件杂货船的时代,通过船舶走私是一件较为困难的事情,因为肉眼可以看到货物的形态和质量,很容易辨别是否走私。但自从人类发明了集装箱船以后,似乎为走私穿上了一件漂亮的衣服,人们无法通过肉眼识别货物的真实面貌。可以说集装箱为国际走私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契机,也促使国际走私日趋繁盛。前几年报道福建一座古庙中的一尊千年真身和尚雕塑被走私到法国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如果没有集装箱的运输方式,如此大型体积的雕塑不可能通过件杂货船走私出境。鉴于此,国际对集装箱船的监管应当放在首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凡发现有走私行为的船员、船东、货主和港口(场站)均应禁止涉足国际集装箱运输领域,以达到将国际走私限制在最小范围的目的。

总之,走私是一个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和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应当严厉打击。但打击走私需要各方面的协调与配合,政府与企业的配合是至关重要的。针对走私立法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目前中国打击走私的法律法规过于零散,导致政府部门间各自为政,企业和船员更是茫然不知所措。

(本文作者王沐昕,单位:北京市灏礼默律师事务所,成文于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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