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再破获一起非法捕捞鳗鱼苗案。犯罪嫌疑人吴某在未经登记、未持有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江口水域禁渔期内(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使用鳗鱼苗非法张网从事鳗苗捕捞作业,非法获得鳗苗数量41条,总价值逾1000元。根据法律规定,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的苗种,价值500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3月1日长江流域进入禁渔期以来,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通过不断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和渔政、海事等部门协同作战,先后查处、破获多起非法捕捞案件,查获长江刀鱼、鳗鱼苗、蛸蜞等共计800多斤,涉案价值近20000元,对一批顶风作案违法犯罪人员起到极大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长江上海段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