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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采黄砂200余万吨销售额1亿余元,团风22人非法采砂团伙受审
2019/6/14 21:30:43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布人: 点击量: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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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采黄砂200余万吨销售额1亿余元,团风22人非法采砂团伙受审

庭审现场

非法开采黄砂200余万吨销售额1亿余元,团风22人非法采砂团伙受审

犯罪嫌疑人受审

非法开采黄砂200余万吨销售额1亿余元,团风22人非法采砂团伙受审

旁听群众

楚天都市报6月13日讯(记者余皓)非法开采黄砂200余万吨,销售额1亿余元,该案涉及“长江大保护”战略,社会影响较大。今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6月5日,洪某生、张某龙等22人涉嫌非法采矿一案在团风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指控,2015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洪某生、张某龙、邓某、曹某等22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办理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在长江支流举水河团风县王家坊河段非法开采黄砂量200余万吨,销售额1亿多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该案涉及“长江大保护”战略,且涉案人员多、金额大,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团风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整合办案资源,迅速成立了以黄萍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案件特点进行分析研判,从讯问、举证、质证、辩护观点预测和答辩等方面精心准备出庭预案,有针对性的整理预案材料,并制作了详细的表格数据和示证PPT。

团风县检察院在办案中依法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的意见,结合案件特点,依据新修订《刑诉法》的规定,22名被告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认同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依法依程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依法组织控辩双方召开了3次庭前会议,就案件管辖、申请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事项交换意见,明确庭审争议焦点和举证、质证方式,并将庭前会议内容逐一告知各被告人。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有关犯罪事实、犯罪金额认定、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充分辩论。22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因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悉,该案经深入侦查,还挖出涉黑涉恶团伙2个和“保护伞”5人,均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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