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网站app船货通下载连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
嘉兴整治码头环境保障经营人合法权益
2018/11/22 15:39:35 来源:上海航运交易所 发布人: 点击量:281
0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港政执法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当事人的执行异议复议申请,维持法院的执行异议裁定。该案件对嘉兴市港航管理局辖区内其他港口违法行为的查处具有积极示范意义,保障了港航管理职责有效履行,有利于完成内河码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2017年8月,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违法经营当事人嘉兴中环装卸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也未履行处罚义务。今年4月,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强制执行裁定。7月,该公司先后向南湖区人民法院、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复议申请,均被驳回,并维持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自2016年嘉兴开展内河码头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加大了对无证经营码头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取缔一批违法作业经营的码头,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了港口经营人的合法权益。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客服部:刘先生 (15922319160)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皖芜湖市繁昌县沿河路  举报电话:0553-7350023   微信公共号: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航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