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网站app船货通下载连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航运服务 > 船员服务
船员考试题库,考试系统全部更新!老版作废
2019-09-28 来源: 点击量:738
0
9月26日,中国海事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和新版船员考试系统的通知》

通知中介绍到,为促进海船船员考试更加科学、合理,适应航运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海船船员适任能力,根据《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的要求,中国海事局组织对海船船员理论考试题库(含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评估)进行了更新,对船员考试系统进行了优化。

更新后的题库自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船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原题库不再使用。

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启用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和新版船员考试系统的通知

各直属海事局:

为促进海船船员考试更加科学、合理,适应航运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海船船员适任能力,根据《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版)》的要求,我局组织对海船船员理论考试题库(含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的评估)进行了更新,对船员考试系统进行了优化。更新后的题库自2019年1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版船员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原题库不再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范围

新版考试题库范围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海船船员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8〕968号)中要求的使用全国统一考试题库的考试项目;新版系统应用范围为采用全国统一考试题库并通过计算机终端方式进行的海船船员考试。

二、使用准备

(一)安装

1.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应于2019年11月1日前完成新版系统和原版系统中新版海船船员考试题库的安装工作,同时清除旧题库;于2019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期间在各直属局及其辖区内由我局公布的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考场安装新版系统。具体安装时间由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与各直属海事局商定。

  2.请各直属海事局在新版系统安装之前按照《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组织检查考场的软件环境、硬件设备、网络环境,包括整个网络内的服务器、教师机、考生机,升级操作系统和软件,安装最新补丁,做好新版系统安装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安装新版系统的社会考场除应满足《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管理办法》外,还应至少配备一台连接监考机的高清摄像头。

(二)加强新版系统使用培训

1.由开发单位组织新版系统使用的统一培训,培训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在新版系统安装过程中,同时开展现场培训,每个直属局至少安排三人,对系统操作使用和应急等进行全面的培训。

2.各直属海事局应当在新版系统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加强训练,熟练掌握新版系统操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三)系统使用测试

新版系统安装完毕后,各局应按照操作流程组织对新装系统各环节功能进行全面测试,确保新版系统启用后的正常使用。

(四)规范考试工作程序

各直属海事局应当按照新版系统的使用要求,修改相应考试工作程序,完善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保障考试公平、有序开展。

三、新版系统和题库使用要求

(一)新版系统使用

新版系统分在线考试和离线考试两种使用模式。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的自有考场应采取在线考试模式,通过连接海事内网,由系统自动完成考生登录、试卷下载到成绩回传等整个流程,期间不得使用任何外接数据传输介质;无海事内网的社会考场采用离线考试模式,通过使用加密数据存储盘完成考试专用服务器与考场间试题包及考试结果的传输。

(二)考试专用服务器使用

涉及下载船员考试数据的服务器应专用。暂无专用服务器的可用计算机临时替代,但应保证专机专用。服务器或者计算机首次使用前需将IP、MAC等地址报告我局,由我局通知开通使用权限。IP、MAC等地址变更的,各直属局应及时报告我局。

(三)试题下载

在线考试模式下,监考人员可提前将试题包加载至考试专用服务器或考试时由考生登录自行触发试题下载,考试期间考生机网络自动中断隔离,考生交卷网络自动恢复并回传考生答题结果,不得使用任何外接数据传输介质下载试题;离线考试模式下,通过连接海事内网的考试专用服务器或专用计算机下载试题包,由加密数据存储盘传导至考场服务器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通过加密数据存储盘导出考试结果并通过系统回传。

(四)考生登录验证

开考前,应首先使用人脸识别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验证通过方可开始考试;对未能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的,采用身份验证等替代方式验证。在已完成考试设施、设备改造的直属局考场,应优先采取人脸识别模式开考。

(五)试题包管理

考试结束后,主考人员应检查考试系统中试题包是否已及时删除;采用离线考试的试题包应当在考试计划安排的考场使用,不得重复下载和导出,如遇特殊原因需再次下载或导出操作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经我局批准后实施。

(六)试卷评判

理论考试主观题、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会话部分)等主观类试题需要采用人工评判的,应在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的自有考场进行。评判结束后,及时通过系统自动回传评判成绩。

(七)考试设施、设备管理

   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应妥善保管考试加密狗、加密数据存储盘和考试专用计算机等考试设施、设备;考试用计算机专机专用,不得随意安装与考试无关的软件,不得外接除加密数据存储盘之外的存储或者传输介质,确保软件环境和网络环境安全。

四、过渡安排

(一)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各直属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可继续使用原考试系统,但应采用新版题库开展海船船员考试;对已完成设施、设备改造的直属海事局,可按本通知要求试运行新版系统开展海船船员考试工作。

   (二)新版系统启用后,原考试系统(包括过渡期内安装的新版题库)不再使用。特殊情况下,经我局批准,原考试系统(包括过渡期内安装的新版题库)可作为应急备用方式启用。

五、工作要求

(一)扎实稳妥做好新旧系统的切换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系统切换要求对系统切换过程中各个环节、各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尽可能减少系统切换对业务办理的影响,并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工作。

(二)做好技术保障工作。各技术支持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系统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保障新版系统的顺利运行。

(三)做好新系统上线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具有考试业务和权限的直属局和分支局)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设施设备和考试流程的安全管理,保证考试安全、顺畅、公正、便民。

六、联系人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李跃全010-65292498

中国海事服务中心:王思睿17600905932

华洋海事中心:夏楷1581020488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19年9月26日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客服部:刘先生 (15922319160)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皖芜湖市繁昌县沿河路  举报电话:0553-7350023   微信公共号: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航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