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船舶污染物排放监管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船舶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要求,8月20日上午,芜湖荻港海事处新港大队、处监管科联合第三方检测机构共同对随机抽取船舶开展水污染检测工作。
通过现场巡查,工作人员随机抽取“北仑**”“协海**”等3艘船舶进行采样工作。在和船方说明采样船舶生活污水工作事项后,执法人员会同船方、检测单位工作人员共同进入机舱,现场让船方操作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并提取处理后的污水样本,三方确定并在标签上签字。同时向船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等法律、标准的要求,要求船方按规定正确使用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