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运网|船货通欢迎您
网站app船货通下载连接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全国首家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宁波成立
全国首家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宁波成立
2019/1/18 14:59:59 来源:中国水运网 点击量:411
0
   1月18日上午,浙江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会暨全省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宁波海事法院举行,会议发布了浙江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规程,并就如何推进浙江海事行政审判工作和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若干问题进行座谈。会上,宁波海事局、象山县海洋与渔业局介绍了近年来海事行政涉诉情况,列举了相关易发海事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及成因,并提出防范意见。

  据了解,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是浙江法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在全省法院开展设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试点工作, 2018年11月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进。这次由浙江省司法厅和宁波海事法院联合设立的浙江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在国内尚属首次。

  据宁波海事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海事法院最早没有海事行政案件管辖权。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指定宁波海事法院管辖部分海事行政案件的通知》,着手管辖浙江海事及海洋与渔业局为被告提起的部分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案件,以及上述海事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上诉案件由省高院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尔后,该院受理的海事行政案件范围不断扩大,现有海事行政案件、海事行政赔偿案件及有关海事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全部归海事法院管辖。海事行政案件也由当初的每年三、五件,发展到前一个月时间就新收各类海事行政案件24件。这批案件其中,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件,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4数。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浙江海洋开发与利用的不断深化,海事行政新型案件不断涌现并更趋复杂。面对大量涌入案件背后的群众权益保护诉求,政府和法院都迫切需要建构争议化解新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费用低廉、效果更佳的争议解决方式。

  海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为化解涉诉行政争议机构,主要负责浙江范围内的海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该调解中心,实行一个中心多点工作的模式,中心设在宁波海事法院,纳入宁波海事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规范,并设立调解员名库。可依法对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涉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和其他可以调解的涉诉行政争议进行调解,通过府院良性互动形成合力,打造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平台。

  宁波海事法院集中管辖全省涉海行政案件,针对海事行政审判异域管辖的特点和需求,本次会议专门邀请了与涉诉行政案件相关联的省级部门和沿海城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共同探讨如何在争议化解上开展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如何对异地行政机关所涉行政案件进行信息通报等问题。

发表心情

给力 0
惊讶 0
愤怒 0
抓狂 0
流汗 0

市场部:査先生 (18955364348)     客服部:刘先生 (15922319160)  

皖ICP备11003429号   Copyright©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皖芜湖市繁昌县沿河路  举报电话:0553-7350023   微信公共号:cjsyw888
皖公网安备34022202000045号  所属公司: 芜湖荻帆航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船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