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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海事局对船舶“违停”开出江苏境内首张罚单
2018/1/6 9:48:22 来源:邵伯船闸管理所 点击量: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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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船舶乱抛锚随意占用正常航路,影响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况极其常见,经常引发水上交通事故”,镇江海事执法人员冯璐璐说。一直以来,船舶违章抛锚可以说是水上安全监管老大难问题,由于老的法规对船舶违章锚泊只有劝离和强制拖走的措施,一些船舶就摸着海事的规律打“游击战”,海事来就走,海事走就停,“驱赶”效果并不明显。
    海事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经济账:海巡艇去一趟现场,光是烧油少则上千,多则过万,经常来去就不是小数目,浪费的可都是国家资源。这还不算什么,最大的危害就是因为乱抛锚而引发的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这个损失更大。客观上说,海事处罚完全不是目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避免发生灾难性事故,保护船民生命财产健康。
长期跑镇江的一艘海轮上的王船长告诉记者,违章抛锚最可恨,一不小心撞上去,弄不好就会船毁人亡,害人害己。有一次,他的船就曾被违章抛锚在航道上的船逼停过,非常危险!
 
    2018年1月1日交通运输部规章《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正式施行。在规定实施前三个月,镇江海事局就有针对性地选择辖区单位送法上门,并通过微信发布等措施,进行大力宣传。尤其对水上过驳区每个浮吊都一一进行重点提醒。同时,本着处罚一个教育一群和对浮吊实施“军管”的原则,每日对浮吊区不少于二次巡查,确保维护辖区水域的安全畅通。
 
   记者了解到,《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第三十六条:“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不遵守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的;(二)未按照规定锚泊或者在其他水域临时锚泊未及时报告的。”有了这条规定,违章锚泊船舶将会因为不听劝阻乱,随意“落脚”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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