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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水污染防治助力绿色水运
2017/6/15 9:09:25 来源:大丰日报 点击量: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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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开船行驶在通榆河上,只见船过留浪,碧波滚滚……“这几年,大丰的河道水质越来越好,像这样的美丽航道也越来越多了。”提及现在的河道环境,船户老汤感慨万千。近日,我区组织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风险防控,维护水上交通运输船舶安全秩序和防污染监管,助力绿色水运。

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宣传,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组织现场执法人员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加大对服务对象的宣传引导,对辖区8家航运公司、大丰海港集团等大型货物集散场等宣传防治船舶污染的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500多份,明确航运企业、港口码头和运输船舶水污染防治责任。积极开展遗废弃、沉没船舶调查和清理打捞工作,努力改善全区内河通航环境。截至目前,共排查出191条遗废弃、沉没船舶,对遗废弃、沉没船舶进行全面清理。

严格执法监督,从严打击船舶水污染违法行为。依托刘庄闸海事政务室、大丰港内河海事所等基层海事执法点,对辖区内运输船舶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是否按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污水、垃圾存贮装置,是否安装并使用集油或者油水分离装置,是否配备并使用防污设备和器材。对不符合航行条件的挂桨机船、流动加油船,禁止在通榆河及其主要供水河道水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对未安装或未按规定使用船舶污染装备的船舶实施行政处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门安排1艘海巡艇长期驻守在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附近,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现场巡航,确保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每日巡航不少于2次,发现重点危化品运输船舶实行跟踪护航。同时通过高频率设备,对保护区范围内船舶进行呼叫,禁止船舶乱停乱靠、乱排乱放行为,从严查处船舶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船舶水污染事件发生。

明确监管重点,狠抓危险货物运输船舶专项检查。确定大丰港内河海事所牵头负责危险货物运输船舶监管工作,对进入我区内河的危化品运输船舶实行报港管理,按照“先报港、后进港,先申报、后装卸”的原则,对辖区内危化品运输船舶实行动态管控。利用船舶到港待装待卸时段,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装VITS、AIS情况,进出港申报情况以及船舶适航、货物适装、船员适任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按规定进行处理,有效避免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孙安琦 陈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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